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按照《通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通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23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其中通化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2470元,现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通化市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8118元,则月缴存额上限相应调整为4348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变,仍为1640元。
上述调整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