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4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07-23
省市地区:山西
发文机构: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晋人社厅发〔2024〕39号
发文日期:2024-07-23
执行日期:2024-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2024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26号)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统计数据计算,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为82255元,月平均工资为6855元。以此为依据,确定2024年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113元,上限为20564元。

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4113元至20564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

三、本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7月23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 京津冀三地社保一卡通规范正式颁布 【专题资讯】 深化医疗保障改革,切实减轻就医负担 【趋势前瞻】 国家推动长期护理险日趋规范化 【你问我答】 在北京如何办理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济?
2024-10-31 中智北京
【数说政策】多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截至2024年9月1日) 【专题资讯】各地持续推进社保待遇调整工作 【趋势前瞻】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办法发布;应对就业新形势,家门口就业、妈妈岗模式开创新思路 【你问我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小贴士
2024-09-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