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明确“十四五”期末,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普遍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对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提出指导性意见。我省结合当前技能人才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四川省“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正是推动国家和省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对于实现全省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起草考虑
《四川省“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纵深推进“技能四川”行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三、政策特点
《四川省“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聚焦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在集成近年来我省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和充分借鉴吸收兄弟省份经验做法基础上,指导全省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系统推进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三大目标任务。一是2024年底前,力争实现省属国企全覆盖、50家地方国企和部分大型优质民企启动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二是支持企业推行新型学徒制,广泛开展定级考评、直接认定和以赛代评等多元评价,至2026年底,省属国企、地方国企和已备案的大型优质民企等单位内部技能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覆盖面要分别达到95%、85%、75%以上。三是有序实施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工作,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管理和服务,2024年至2027年,全省总计评定100名左右首席技师、1000名左右特级技师。
(二)明确实施范围。一是所有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均可参加,优先在全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的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实施。二是实施单位所有技能工作从业人员均可参加,企业可选择与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业发展贯通的工程技术技能类职业(工种)优先实施。
(三)明确用人单位重点抓好的九项工作。一是加快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二是建立“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三是健全“新八级工”相关制度体系,包括细化本单位“新八级工”的评价标准,健全聘期管理、考核制度、退出机制及薪酬待遇制度;四是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五是广泛自主开展从初级工至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六是有序实施特级技师评聘;七是有序实施首席技师评聘;八是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管理;九是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
(四)明确“新八级工”制度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的工作指引。一是“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要求;二是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工作指引;三是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定条件;四是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管理服务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