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 助力城乡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建金发〔2024〕147号)精神,结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交易相关政策的通知》(成住建发〔2024〕112号)相关规定,中心印发《关于优化购房提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相关问题
(一)《通知》适用于购买哪些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等各类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均适用本《通知》。
(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何变化?
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由全市范围内核定优化为以所购住房所在区(市)县核定数。例如,职工小李在成华区已有两套住房,其在本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一套住房,《通知》印发后可以申请购房提取。
解读机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管理部
解读人:周执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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