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技术和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区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08-22
省市地区:西藏
发文机构: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藏医保〔2024〕29号
发文日期:2024-08-22
执行日期:2024-09-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技术和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区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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