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在蓉外籍人士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护照的外籍人士,可按规定参与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并享受与我市公积金缴存人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二、完善在蓉外籍人士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涉外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信息和业务指引双语发布。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内容执行。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