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12-10
省市地区:重庆,重庆市
发文机构: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渝医保办〔2024〕89号
发文日期:2024-12-10
执行日期:2025-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规定,现就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和发放方式,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申领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本人。

二、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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