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12-09
省市地区:青海
发文机构: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青人社厅函〔2024〕437号
发文日期:2024-12-0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56号)精神,确定2024年度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878元/月。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精心安排部署,做好2024年度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工作。同时,要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在工作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反馈。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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