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本站发布时间:2024-12-17
省市地区:天津,天津市
发文机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12-1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一、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多少,其应用范围是什么?

答: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232元。这一数据既用于2024年企业退休人员(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也用于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为什么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于12月份公布实施?

答: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各地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应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后公布实施。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已批准本市计发基数。按照要求,现公布本市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232元。

三、2024年1月以来,已经按照2023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办理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如何处理?

答:2024年1月以来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4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自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予以补发。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直接按照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核定基本养老金。

四、哪些人员可以一次性趸缴费?按什么标准趸缴?

答: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最低缴费年限,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缴费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趸缴时,月缴费基数按照9232元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