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市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12-16
省市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文机构: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大医保发〔2024〕68号
发文日期:2024-12-16
执行日期:2025-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我市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有关工作,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测算,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调整为8190元。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914元,上限为24570元,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8190元。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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