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及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管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4-12-24
省市地区:吉林
发文机构: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12-2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及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管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各省直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2024年12月26日24时—2025年1月2日0时,医保部门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及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管系统将进行停机维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管系统停机维护

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管系统于2024年12月26日24时—2024年12月31日24时停机维护,单位参保登记、单位参保状态变更、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下同)、职工新参保补缴核定、职工参保状态变更、在职转退休一次性补缴核定、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状态变更、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等涉及与税务部门交互的登记类业务暂停办理。公服平台(含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相应服务同步暂停。全省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申报缴费,城乡居民申报缴费不受影响,在定点机构就医购药直接结算不受影响。请需要申报上述业务及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25日24时前完成申报,避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

二、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维护

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于2024年12月30日18时—2025年1月2日0时,所有使用医保信息系统的业务将全部暂停办理,公服平台同步暂停服务。经办窗口业务受理以及在定点机构就医购药直接结算等均暂停办理,城乡居民申报缴费不受影响。在此期间:

(一)关于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参保人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可先使用现金支付,待系统服务恢复后,到就医的定点医药机构办理退费后重新按医保结算,如外省定点医药机构拒绝配合退费重新结算的,可按规定至省直医保服务大厅申请报销。

(二)关于在院状态的参保人(含本地、异地)

1.根据治疗进度需在2024年底前出院的,可在停机前或在系统服务恢复后办理出院手续,出院时间应录入实际出院时间,该笔住院费用按照出院时间累计至相应年度内。

2.根据治疗进度需要跨年治疗的,定点机构需在停机前全部为参保患者办理出院,系统恢复后再办理医保入院,可由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减免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

请各省直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合理安排业务申报时间,为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医保服务热线0431-12393进行咨询。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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