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4-12-25
省市地区:天津,天津市
发文机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12-2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本次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水平,兜牢民生底线,让人民群众不断有新的获得感,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我市出台了《关于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出现经济困难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利息补贴,减轻其还款负担,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补贴条件和标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范围(以下简称“低保等救助范围”),且在上一自然年度低保等救助范围期间有还款记录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利息补贴。补贴金额按照借款人上一自然年度在低保等救助范围期间已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利息(含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利息,不含罚息)的50%计算。

2.补贴方式。符合补贴条件的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上一自然年度的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划入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

四、《通知》的涉及范围是什么?

《通知》适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的本市公积金贷款借款人。

五、《通知》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1.执行时间。《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执行对象。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贷款利息补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补贴申请按《通知》规定执行。

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借款人申请补贴时应在低保等救助范围。

2.借款人名下的公积金贷款在上一自然年度低保等救助范围期间有还款记录。

七、关键词

低保等救助范围:是指我市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范围。

八、《通知》推出了哪些惠民利民举措?

对偿还公积金贷款期间出现经济困难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利息补贴,助力困难家庭住有所居。

九、新旧政策的主要差异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政策为我市新出台的政策。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