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4-05-17
省市地区:上海,上海市
发文机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沪公积金〔2024〕25号
发文日期:2024-05-1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受托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775%和3.325%。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

  二、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2024年5月1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如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2024年5月1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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