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启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专用章”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5-02-07
省市地区:天津,天津市
发文机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津人社办函〔2025〕62号
发文日期:2025-02-0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启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专用章”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以下简称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工作,市人社局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专用章”,专用于在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系统中生成的“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决定”上加盖电子印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反馈。

附件:新启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专用章”印模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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