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5-03-19
省市地区:云南,昆明市
发文机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5-03-1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调整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第一条“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为适应新时期国家对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调整,切实保障缴存人合法权益,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工作,减轻缴存人住房贷款还款压力,故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二、政策调整内容                                          

调整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调整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不区分借款申请人延迟退休时间,统一执行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

二、政策执行日期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5年3月24日起执行。2025年3月24日前已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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