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列为今年各项重点任务之首。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省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送审稿)》,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期印发全省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聚焦老百姓关心关切的重点领域和重要事项,共三部分,包括七大行动、30条具体举措,坚持供需两端发力,以新需求牵引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进一步优化消费生态,让广大居民安心消费、舒心生活。
第一部分,围绕破解制约老百姓“不能消费、不敢消费”问题,在需求端实施两项行动,提升消费能力。一是城乡居民增收行动。包括提升工资性收入增长动力、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这主要是让老百姓“能消费”,主要举措包括:开展楚商回乡、校友回归行动;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开展欠款欠薪集中整治等。二是社会保障支撑行动。包括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支撑、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养老保障能力、保障重点群体基本生活。这主要是让老百姓“敢消费”,主要举措包括:出台鼓励生育政策,全面推行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推行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推广应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等。
第二部分,围绕破解高质量消费场景、商品、服务供给不足问题,从供给端实施三项行动,优化消费供给。一是消费体验提升行动。包括推动便民服务消费、推动县乡消费升级、打造新型消费场景、提升文旅体娱消费。主要举措包括:建设品质型示范便民生活圈;新建或改造县域融合型商业设施、商贸街巷;鼓励各地开展“机票、车票即消费券”活动等。
二是商品消费提质行动。包括加力扩围“以旧换新”、稳定住房消费、延伸汽车消费、推广国货“潮品”。主要举措包括:创新“支付即开票”补贴模式;积极探索稳定有效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改造推进机制;推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既提又贷”等。三是服务消费升级行动。包括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夜间消费、扩大入境消费、稳步扩大开放。主要举措包括:建立“四首”进口商品通关便利“企业服务包”;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冰雪旅游目的地、度假区;设立入境外国人一站式服务站点,推广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等。
第三部分,围绕破解消费环境薄弱环节较多、消费限制较多等问题,在外部环境端实施两项行动,优化消费环境。
一是消费环境改善行动。包括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消费权益保护、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大消费资金投入。主要举措包括:开展旅游、广告、平台经济等领域专项整治;加大消费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信托基金、信贷资金投入等。
二是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包括保障休息休假权益、有序减少消费限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协同联动。主要举措包括: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加快出台延长婚假的具体办法,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大型营业性演出、大型节事赛事可售(发)票原则上不低于场馆可用座位数的90%,面向公众售票比例不低于90%;鼓励外摆集中区和“潮汐摊位”;对大众消费场所“无事不扰”等。
编辑:朱习芳
责编:郭妍捷
审核:姚 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