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福建医保个人账户实现跨省共济

本站发布时间:2025-07-01
省市地区:福建
发文机构: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5-07-01
执行日期:2025-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7月1日起,福建医保个人账户实现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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