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55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全疆通办”的通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5-07-03
省市地区:新疆
发文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5-07-03
执行日期:2025-07-05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推行55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全疆通办”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满足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群“就近、便利、高效”的办事需求,自2025年7月5日起,推行55项高频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全疆通办”。参保单位及个人,可线上通过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指引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也可线下选择就近的社保经办服务网点,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进行业务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全疆通办”社保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7月2日


附件

屏幕截图_4-7-2025_94923_rst.xinjiang.gov.cn.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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