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5-07-24
省市地区:山东
发文机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鲁人社发〔2025〕8号
发文日期:2025-07-24
执行日期:2025-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

二、增加标准

抗日战争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6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

本次增加的待遇,作为计发2至4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三、资金列支渠道

本次增加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