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5-08-14
省市地区:上海,上海市
发文机构: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字号:沪民残福发〔2025〕5 号
发文日期:2025-08-14
执行日期:2025-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上海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从2025年7月1日起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残无业和低保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9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标准;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0元。

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