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持续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经评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公积金〔2023〕36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8月27日。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