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力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5-09-01
省市地区:湖北
发文机构: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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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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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力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湖北省加力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18日

(本文有删减)


湖北省加力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5〕25号)精神,加力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切实推动支点建设整体提升,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激励企业稳岗扩岗

(一)强化金融助企稳岗。建立相关企业清单并适时动态调整,组织省内金融机构按需开展专项对接。鼓励各金融机构针对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企业特点,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开发稳岗扩岗专属金融产品。

(二)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提高相关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大型企业由30%提高至5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四)加力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本政策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

(五)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就业带动能力强的制造业和生活服务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可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由中小微企业申请,申请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期限为1年,企业领取补贴后,应尽快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六)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工程。拓展“百县进百校联万企”就业促进专项行动,推动校地合作共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吸引集聚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鄂来鄂发展。聚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开展“人社敲门行动”,“一对一”提供“1131”就业服务。遴选一批信誉优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提供职业指导、AI测评、岗位推送、智能匹配等专业化服务。

(七)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中央以工代赈政策覆盖范围和项目实施规模,重点在县域范围内布局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挖掘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各环节用工岗位,优先吸纳相关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在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三、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八)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重点推广“项目式”“产教评”“订单式”等三类培训模式,每年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40万人次以上。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每年可按规定申领1次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其中对取得全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工种相关证书的,每年增加2次申领补贴机会,且急需紧缺工种补贴标准上浮30%。

(九)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鼓励相关企业利用订单变化、生产调整等窗口期,通过组织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轮休、放假等职工,根据其技能基础、就业需求和个人意愿,优先推荐参加培训。

(十)加强院校技能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开设实操技能类“微课堂”,学生在校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可转换成相关课程学分。支持技工院校适当放宽招生年龄限制,将相关失业人员中有提升技能意愿的青年、农民工纳入招生范围,开设先进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扩大订单定向培养班、企业冠名班招生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与高职院校采取“3+2”等模式,贯通培养技能人才。

四、优化就业服务促进供需匹配

(十一)强化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开展“千名人社服务专员万企行”活动,建立“一企一专员”长效对接机制,动态掌握经营状况和用工需求,“一企一策”提供政策宣传、补贴兑现、用工招聘等全链条服务。

(十二)加大就业岗位定向投放。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常态化开展“访企拓岗”行动,分行业分区域归集适配岗位资源,向相关企业和园区集中投放。依托湖北公共招聘服务平台,结合AI与大数据算法构建求职者画像,精准推送就业岗位。优化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功能布局,加密“小而美”“专而精”特色招聘频次,确保周周有活动、时时有岗位、处处有服务。

(十三)加速政策精准兑现。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按企业类型、群体特点分类梳理制作简明政策指南,以短视频、图解等方式解读,线上线下广泛推送。全面推行“直补快办”“免申即享”“就业政策计算器”等经办模式,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动态比对信息,精准锁定对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确保应享尽享。

五、完善机制防范就业风险

(十四)健全失业人员帮扶保障机制。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按规定兑现价格临时补贴等待遇。建立人社与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将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

(十五)完善就业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多维监测劳动力市场供需变化,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就业形势研判机制,加强数据分析、信息共享,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扛牢稳就业政治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引导,注重协同联动,推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措施更快更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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