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5-07-08
省市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文机构: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5-07-08
执行日期:2025-07-01
废止日期:2026-06-30
摘要: 关于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和银川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及2024年银川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现将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5年度银川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2484元,月缴存额上限为7796元;住房公积金最低工资基数不低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均为205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06元。

三、执行年度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8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