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5-07-25
省市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文机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大房金发〔2025〕27号
发文日期:2025-07-25
执行日期:2025-07-01
废止日期:2026-06-30
摘要: 关于做好2025年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现将2025-2026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自2025年7月1日起,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24年月平均工资额。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我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我市2024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月缴存基数。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30669元。

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及相关解释执行。

特此通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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