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5-09-05
省市地区:安徽,合肥市
发文机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合金管办〔2025〕3号
发文日期:2025-09-05
执行日期:2025-09-08
废止日期:2030-09-07
摘要: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现就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通知如下:

一、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二、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144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84万元调整为108万元。

三、本通知自2025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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