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5-09-05
省市地区:安徽
发文机构: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5-09-05
执行日期:2025-09-08
废止日期:2030-09-07
摘要: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省直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通知如下:

一、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二、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144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84万元调整为108万元。

三、本通知自2025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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