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5-09-19
省市地区:云南
发文机构: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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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5-09-1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滇中新区税务局,中央驻滇和省直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工作要求,结合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将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参数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7263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7263元的300%确定(即21789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7263元的60%确定(即4357元/月)。

二、关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2025年度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265元/月,计算当期实际缴费指数使用7263元/月。

三、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待遇计发基数

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退职)人员死亡的,丧葬抚恤待遇计发基数为2024年度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312元(3776元/月)。

四、关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

202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为3553元/月。

五、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2025年度全省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为8265元/月。2024年度计发基数高于8265元/月的州(市),继续使用原计发基数。

六、关于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2025年度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按2024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81.52元的40%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为33元/日。本标准从202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住院时间在2025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以前的按原标准报销,住院时间在2025年10月1日(含10月1日)以后的按本通知标准报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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