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5-10-09
省市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文机构: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宁金管规〔2025〕3号
发文日期:2025-10-09
执行日期:2025-10-09
废止日期:2027-12-31
摘要: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职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对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人提高至80万元/人。家庭(夫妻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100万元/户。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025年10月9日前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应征询借款人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并修改贷款申请资料。2025年10月9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调整。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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