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5-11-28
省市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文机构: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发文字号:吉省直公字〔2025〕6号
发文日期:2025-11-28
执行日期:2025-12-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5〕59号),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至2230元,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至下一个调整日。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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