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购房提取代际互助规定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5-12-31
省市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文机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成公积金〔2025〕42号
发文日期:2025-12-31
执行日期:2026-01-01
废止日期:2026-12-31
摘要: 关于购房提取代际互助规定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持续支持市民安居宜居,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含),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且符合提取条件的,继续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规定的通知》(成公积金〔2024〕41号)中关于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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