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物联网、机器人、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等四个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6-01-19
省市地区:浙江
发文机构: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浙经信人事〔2025〕366 号
发文日期:2026-01-19
执行日期:2026-03-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印发物联网、机器人、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等四个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人力社保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物联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浙江省机器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浙江省工业互联网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浙江省智能制造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2月31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