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黑龙江省进一步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

本站发布时间:2026-02-05
省市地区:黑龙江
发文机构: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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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摘要: 政策解读——《黑龙江省进一步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

为加力实施“创响龙江”行动,优化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环境,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发展+”“职业技能+”“民生需求+”等创业模式,聚力营造以创业集聚产业、以产业承载就业的良好生态,2月4日,省人社厅等9部门联合制发《黑龙江省进一步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和总书记对创业工作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学习时强调“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参考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文件,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研究制定了《政策措施》,旨在通过存量政策升级、增量政策供给,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核心出发点,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及初创经营主体,精准对接其在创业补贴、融资支持、场地保障、创业服务等方面的核心诉求,以提升创业质量、强化就业承载为落脚点,通过存量政策升级与增量政策供给双轮驱动,提出三方面10条关键举措。一是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撑,涵盖加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保障、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3项举措;二是强化创业能力培育,包括精准开展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实践锻炼、提高创业补贴标准3项举措;三是强化创业服务保障,包含建设专业化创业指导团队、扩大孵化载体标准化供给、布局产创融合创业街区、构建“创响龙江”赛事矩阵4项举措。

三、主要创新点

《政策措施》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政策赋能,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关于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部署,又立足我省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创新举措。

一是优化升级部分政策。结合创业实践需求迭代现有政策,提升支持力度。如将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提至最低1万元、5000元,创业担保贷款个人额度从30万元增至50万元、小微企业从400万元增至600万元;建立重点创业孵化载体动态目录,为标准化补助精准落地奠定基础,同时明确省级创业指导工作室10万元一次性奖补政策。二是原始创新部分政策。立足本省发展需求推出原创举措,填补政策空白。包括设立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统筹支持孵化载体、创业街区等重点领域;组建省市县三级创业导师库及省级骨干服务团,提供专业化指导;明确国赛获奖主体10万、5万、3万元分级奖励,强化赛事激励效应。三是借鉴创新部分政策。吸收外省成熟经验并本土化适配,拓展创业支持场景。如支持青年创业者进入成长期企业或校友企业实践锻炼,推广“创业训练营”模式;建设产业特色创业街区,提供“一站式”服务,助力打造青年集聚、业态丰富的创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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