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安排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倡议书

本站发布时间:2026-04-27
省市地区:海南
发文机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总工会,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海南省企业联合会/海南省企业家协会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6-04-2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合理安排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倡议书

全省各类用人单位:

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是保障职工身心健康、提升幸福感的必然要求。

202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合理安排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对职工而言,能够避开法定节假日的拥挤与喧嚣,有利于提高出行和家庭亲子陪伴质量;对用人单位而言,通过提前统筹、错峰安排,能够兼顾职工的休假刚需与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鼓励用人单位立足生产经营实际和各岗位特点,提前摸排职工休假需求,在充分尊重职工个人意愿的前提下,统筹制定年度带薪休假计划和管理台账,确保应休尽休。鼓励用人单位支持职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将带薪年休假灵活分段拆分使用,与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统筹使用,实际形成较长的“组合假期”,以及在非传统旅游旺季安排休假,有效实现职工休假时段全年合理分布,在提升职工休假质量的同时,保障用人单位生产经营运行平稳。

二、在寒暑假和中小学生春秋假期间,鼓励用人单位优先保障有未成年子女照护需求的职工休假,或通过弹性排班、远程办公、轮班值守等方式创造便利条件,切实解决职工看护子女难、休假不便的后顾之忧,方便家庭出行和有效陪伴。对于担负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值守的岗位,用人单位要分时错峰安排职工休假,切实保障职工休假权益。

三、用人单位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民主管理形式,与职工在休假审批、休假方式、休假时长、待遇保障、用工调剂等方面进行平等协商,实现休假安排与生产经营有序衔接。鼓励将错峰休假、弹性休假等形成内部规章制度或纳入集体合同,在单位内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职工的文化氛围,增强职工幸福感和归属感。

休息休假不是可有可无的调剂,它和工作同等重要,保障职工安心休假、陪伴家人,是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希望全省广大用人单位积极响应倡议,倡导高效工作、快乐生活、劳逸结合的理念,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共同为建设更加和谐美好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贡献力量!


附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政策解答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总工会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海南省企业联合会/海南省企业家协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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