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一是国家有要求。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就服务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服务业规模扩大、质效提升,作用重要。新征程要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实施扩能提质行动,优化生产性与生活性服务业,培育“中国服务”品牌,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2026年4月7日至8日,全国服务业大会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要“自觉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对服务业的认识,坚持扩能和提质并举、发展和监管统筹,更好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确保既充满活力又健康有序”。二是省里有部署。2025年9月24日,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在贵阳召开,省委书记徐麟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炳军讲话,对推动我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部署。三是发展有需要。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当前仍存在经营主体“小、散、弱”、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新业态发展滞后等问题,亟需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出台《措施》是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重要举措,旨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6〕5号)《贵州省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服务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措施》聚焦“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这一核心任务,从主体培育、创新赋能、监管保障三个维度提出七项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主体培育。主要涉及《政策措施》第1~2条,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高端业态项目。实施规上企业培育攻坚;支持设立省、市两级人才集团;对已有规上企业的地区推动在库企业营收年均增长4%以上,对暂未培育规上企业的地区力争年内引进或培育1家及以上规上企业。建立“重点帮扶、临规培育、优强招引”三张清单,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布局,支持各地建强或新建集聚区。
二是创新赋能升级。主要涉及《政策措施》第3~5条,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人岗智能匹配、灵活用工等新业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专项培训,完善行业职称评价体系。将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省“十五五”人才发展和就业促进专项规划,支持贵阳市打造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城市。各级人社部门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和“三大特色产业”,动态建立“需求清单”与“服务清单”,积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是加强监管保障。主要涉及《政策措施》第6~7条,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要求和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各级发改部门切实承担服务业发展的牵头责任,各级人社部门认真履行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牵头职责,加强与财政、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四、施行时间
《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施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出台新规定或形势任务发生变化视情况予以调整。
该《措施》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1-8685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