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6-05-12
省市地区:黑龙江
发文机构: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黑人社函〔2026〕176号
发文日期:2026-05-1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做好2026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内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服务高品质供给,全力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挖潜拓宽就业渠道

(一)加力推进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实施民营企业促就业行动,聚焦我省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4567”重点产业领域,挖掘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就业潜力,组织人社服务专员访企拓岗,及时归集发布重点产业企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用工需求,提供政策咨询、用工指导、社保帮办等服务。实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行动,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推动社会保险补贴、求职补贴、税收优惠、场地费用减免等政策集中兑现,激励民营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持续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深度挖掘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岗位资源,确保市场性岗位扩容提质。支持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部署,继续实施面向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县域和乡镇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推进事业单位稳岗拓岗。组织实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力争7月底前完成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工作,支持各地各部门挖掘事业单位岗位资源,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加大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等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支持引导城乡基层就业。紧密结合乡村全面振兴、边境建设、基层治理等需要,拓展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托育、农业科技等岗位资源,提升城乡基层就业承载力。加强部门的对接协同,稳定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启动实施第五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向基层流动。加力开发科研助理等助理类岗位,支持高校按不低于在校生规模2‰比例动态核定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等过渡性岗位招录计划。

(四)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持续推进“创响龙江”行动,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创新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民生消费需求等领域,强化创业模式引领、创业分类指导帮扶,举办“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赛等赛事,组织“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活动,推行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大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融资支持,打造30个创业街区、30个创业孵化载体,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项目提供跟踪指导、创业培训、政策支持等“赋能服务”。加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高校成果孵化落地,推动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形成以创新驱动创业,以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的良性循环。启动我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创意经济、平台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

二、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质效

(五)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广泛开展“就业第一课”活动,组织人社厅局长、职业指导专家、青年就业典型等,结合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六进”校园,为高校毕业生宣讲就业形势政策、传授求职技巧、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深入推进高校和人社局长结对帮扶行动,进一步扩大帮扶范围,健全对接联系服务机制,实行“一校一策”,强化资源、岗位、服务的定向支持。开展现场招聘、云端直播带岗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近就便就业服务。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加大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进校招聘推介力度。各高校要通过访企拓岗扩大招聘单位库、岗位资源库,充实线上线下“就业超市”资源,鼓励举办“小而精、专而优”专场招聘(宣讲)会。统筹安排教育教学与就业工作进程,为毕业生在校期间求职预留时间。实施面向毕业生会前动员、会中指导、会后跟踪的校园招聘“备会制度”,切实提高招聘会成效。

(六)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提早开展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确保7月底前完成信息接收。畅通线上线下求助渠道,综合运用线上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建立健全实名台账、完善实名制信息,根据毕业生学历专业、求职需求、技能水平等情况,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为有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1次就业实训服务。

(七)做好困难兜底帮扶。聚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及有残疾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党员干部开展结对服务,实施“一人一档”精准帮扶,优先提供指导服务,针对性提供3-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通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登记失业青年提供职业指导、实践引导、就业援助等服务,帮助失业青年接触社会、熟悉岗位,激发就业内生动力。

(八)密集组织系列专项招聘服务。全年不间断开展“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接续开展“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就业服务进基层等专项行动,聚焦绿色农业、冰雪经济、先进制造、对俄贸易等龙江优势重点领域,打造分行业、分区域、分人群的专场招聘活动。做强“龙江云聘” 直播带岗品牌,持续优化“就在龙江”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功能。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就近就便的就业服务。

(九)强化人才流动服务。持续创新目录编制发布制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产业和重大工程人才需求情况分析,分地域、分行业、分领域编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为引导人才有序流动和精准配置提供参考和依据。做好异地求职就业服务,发挥青年就业驿站作用,提供政策解读、岗位推荐、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跨地区求职提供便利。

(十)开展“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抢抓春季促就业窗口期,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挖潜政策性及基层岗位供给,加力组织校园招聘,优化提升就业指导服务,精准做好困难帮扶,整顿就业市场秩序,有效促进人岗供需对接,全力推进2026届高校毕业生尽早落实毕业去向。

三、进一步增强青年就业能力

(十一)大规模开展就业实训活动。积极动员本地重点行业企业、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归集开发一批职业体验岗位,拓宽青年实践渠道。积极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服务,组织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跟岗锻炼,提供“职业体验+就业指导”服务,组织企业参观、跟岗锻炼等体验活动,开展简历修改、形象礼仪等课程教学,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了解职场环境、提高求职能力。对基层公共服务机构承担的相关公共就业服务,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十二)实施青年技能提升行动。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紧扣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需求,精准对接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等行业企业用人需求,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培训模式,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青年群体就业竞争力,推动青年技能就业、技能创业。支持技工院校招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十三)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加大优质见习岗位开发力度,面向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发见习岗位,发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开展岗位募集,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强化就业见习规范管理,指导见习单位做好见习协议签订,落实见习待遇保障相关工作。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

(十四)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集中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动态更新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列明对象范围、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材料清单、咨询电话、办理地址等,推动就业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综合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采用政策地图、一图读懂、微视频等喜闻乐见的方式,主动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招聘活动等宣传解读,系统阐释党和政府关心重视就业的政策举措,提升政策知晓度、落实率、影响力。

(十五)组织青年就业典型宣传。强化典型引领,积极推出一批服务重大战略、扎根城乡基层、投身艰苦边远地区、自主创业的青年就业典型,开展“最美高校毕业生”“平凡岗位精彩人生”“身在最北方 心向党中央”等专题宣传,组织青年就业典型走进高校、产业园区巡回宣讲,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扎根龙江。开展“青年就业故事”征集活动,挖掘普通劳动者职业经历,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就业观。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教)学金”推荐、优秀典型事迹展映展播、先进事迹报告会、生涯教育第一课等系列活动,讲好留省就业创业故事,大力营造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扎根龙江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十六)加强企业用人观念引导。挖掘推出一批积极吸纳就业的企业典型,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就业预期,营造全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持续落实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政策要求,推动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拓宽就业发展空间。

五、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十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执法,以网络招聘活动为重点,依法打击虚假招聘、“培训贷”“招转培”、滥用试用期等违法行为。加强劳动用工指导,规范用人单位招聘,坚决纠正无故解约、就业歧视等行为。畅通劳动者投诉举报渠道,公开征集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发布防范求职陷阱提醒及典型案例,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健全目标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高校书记、校长要切实履行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精准有效开展访企拓岗,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就业帮扶政策、任务落地见效。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检查巡查,保障招聘场所和各类活动安全。要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和政策储备,做好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及时反馈省人社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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