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6-03-11
省市地区:内蒙古
发文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6-03-1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6年2月26日,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保障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合法权益,自治区人社、发改、财政、税务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6〕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印发《通知》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随着平台经济蓬勃发展,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货运驾驶员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经成为连接供需、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关键力量,是我国经济社会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此同时,新业态用工模式灵活、工作场景分散、劳动关系认定复杂,传统工伤保险制度无法实现全面覆盖,发生事故伤害后,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必须创新制度,为广大新就业形态人员构筑起一道坚实可靠、保障有力、温暖可及的职业伤害安全屏障。2025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为落实人社部等九部门要求,切实推进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通知》。

二、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目标任务是什么?

以社会关注度较大、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行业为重点,通过分行业先行试点,优先解决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问题,不断积累实践数据和政策经验,逐步健全我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用三年时间,从新增企业、拓宽行业方面分步骤、渐进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进一步兜住、兜准、兜牢职业伤害保障底线。试点工作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承办相结合为基本模式,探索职业伤害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

三、自治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纳入试点的平台企业有哪些?

试点期间将出行行业的曹操出行、滴滴出行,即时配送行业的美团、饿了么、京东(秒送)、闪送、顺丰同城,同城货运行业的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货运和满帮省省 11 家规模较大的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2026年3月,人社部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19号),又增加了14家平台企业,一并纳入试点范围,包括出行行业的T3出行、花小猪出行、阳光出行、如祺出行享道出行、及时用车、风韵出行、首汽约车、美团打车;即时配送行业的小象超市、盒马鲜生叮咚买菜、朴朴超市、UU跑腿。

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费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试点期间,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的缴费基准额分别按照每单0.01元、0.07/0.25元、0.18元执行。

五、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费由谁缴纳?

由平台企业统一缴纳,新就业形态人员个人无需缴费。

六、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如何经办?

职业伤害保障实行自治区统一管理,具体业务分级办理与委托承办相结合的模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区职业伤害保障委托承办工作的组织实施,自治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职业伤害保障委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协助开展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商业保险机构经办业务进行监督指导。

七、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中,各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负责全区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自治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职业伤害保障事务,负责全区职业伤害保障经办业务指导、岗位权限设置、统计分析、信息公开等工作,办理参保登记、资金管理、基金预算决算等业务;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全区职业伤害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指导工作,具体承办职业伤害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业务;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负责组织全区职业伤害保障费征收管理工作。

盟市、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伤害确认工作,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伤害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工作,盟市、旗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职业伤害保障相关工作。工会组织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平台企业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实行监督。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