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原《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21〕6号)将于2026年7月8日到期。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需求,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26〕10号),自2026年7月9日起施行。
二、核心业务热点问答
1.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在异地城市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的单位职工,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如何认定?
答: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以长沙市行政区域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注销住房和宅基地、集体土地上住房不计。符合按区认定住房套数及核减套数等政策的,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借款人家庭办理一手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办理二手房贷款、商转公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借款人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前款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30%(不含商转公贷款),即一手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6万元;二手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符合青年人才等额度上浮政策的,按现行政策执行。
4.借款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何测算可贷额度?
答:借款人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情况、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等进行综合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向下取整为1000元的整数倍)。
5.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合同签订有时间要求吗?
答:有,借款人应在贷款审批通过后60日内签订借款合同,超期未办理的,长沙公积金中心有权撤销该笔贷款业务。
6.办理商转公贷款是否应以本套住房设定抵押?
答:是的,借款人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应以本套住房设定抵押。
7.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是怎么规定的?
答:借款人自受委托银行放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还款日为放款日的对应日。无对应日期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8.提前部分还款政策有什么新变化?
答:取消“每年申请1次,每次间隔12个月”的规定,借款人家庭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1期后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办理公积金对冲部分本金的金额不低于3万元,自筹资金偿还的金额不低于1万元,也可以同时选择对冲加自筹资金的方式,偿还金额不低于前述规定。
9.如果公积金贷款逾期,会有什么影响?
答:借款人家庭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时,长沙公积金中心对贷款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并将逾期记录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长沙公积金中心可以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扣划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10.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缩短贷款期限吗?
答:可以,借款人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申请缩短贷款期限,但在贷款期间只能申请变更还款方式1次。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申请变更还款方式、缩短贷款期限按照商业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