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2-07-05
省市地区:四川,广元市
发文机构: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7-0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文字解读:《关于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劳动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单位与职工个人应同比例缴存,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按照《广元市统计局关于2021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中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额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广府规〔2022〕1号)调整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

二、《通知》主要内容

1.明确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缴存比例,同一单位的缴存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

2.明确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747元,月缴存额5219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970元,月缴存额为197元。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