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第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5.7.1,5.7.4。
二、申请条件
1.单位已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或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销登记或责令关闭,并终止住房公积金缴存。
2.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或单位已清算完毕。
3.单位无未分配金额。
4.职工个人账户去向明确。职工有接收单位的,转入新单位缴存;无接收单位的,转入中心集中封存户。
5.办理注销前,该单位缴存职工全部为“销户”状态,缴存职工账户余额为“零”元。
三、办理材料(原件)
身份证(经办人)、单位注销证明材料(单位撤销、合并、倒闭破产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文件/注销工商登记文件或证明/公司决议文件等)。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注销申请表》(表格见附件)。
四、办理地点
大武口管理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平罗管理部:平罗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厅25-28号窗口。
惠农管理部:惠农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惠农区惠安大街990号)。
五、办理流程
受理—复核—办结。
六、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合规即时办结。
七、办理渠道
1.线上申请办结。
2.线下申请办结。
八、办理时间
1.大武口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惠农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3.平罗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九、收费标准
无收费。
十、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