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工商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发放一次性用工补助。
(一)2022年一季度末用工数较2021年12月末用工数增加;
(二)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三)为新招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二、补助标准:对于2022年一季度末聘用人员较2021年12月底每新增1人,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企业,同一企业补助上限为30万元。
三、企业申报补助时间:2022年4月8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