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26
省市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文机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4-13
执行日期:2023-04-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促进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2023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现作如下通知:

除商业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外,2023年当年签定购房手续且夫妻双方为正常缴存人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提至100万元。购房手续的认定,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日为准,二手房、拍卖类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确权日为准。

以上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3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