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本级部分社保服务事项纳入省和济南市 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19
省市地区:山东
发文机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5-1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省本级部分社保服务事项纳入省和济南市 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的通知

各社会保险省直管单位:

根据省里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自5月16日起,将省本级35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纳入省和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受理,提供无差别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事项

包括职工增减变动、职工缴费核定、参保证明打印、失业金申领、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备案、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卡启用等35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详见附件1)

二、办理方式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办或网办事项,可在自助一体机或网上办事区域办理。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

咨询电话:0531-12333

五、其他事项

(一)纳入省和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的社会保险服务事项,仍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办理,两处业务受理条件、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相同。参保单位可根据实际,选择距离较近的办事地点办理相关业务。

(二)省和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位均较为紧张,交通较为繁忙,建议采用方便的交通方式前往,或者使用网办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三)欢迎参保单位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发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电子邮箱(hjrst@shandong.cn)。

附件:1.省市一体化运行社会保险服务事项清单.pdf

2.省本级部分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办事指南.pdf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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