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1
省市地区:山东,青岛市
发文机构: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3-0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一)具有本市中等以下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户籍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儿童。

(二)驻青高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其他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成年居民;

(四)持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居民,承诺未在青岛市以外参加职工或城乡居民医保,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其中,未在我市托幼机构参保且未办理《居住证》的婴幼儿,可随参加我市职工医保或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父母一方,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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