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中心关于单位缴存公积金相关事项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06
省市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文机构: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8-02-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单位缴存公积金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宜昌公积金中心新系统于2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单位在中心营业部柜面或网上营业大厅办理汇补缴业务时,可选择委托收款、现金、转账支票、网银转账、电汇、财政支付六种方式缴款,系统上线之初,由于部分银行结算接口暂未联通,请按以下要求选择缴款银行:

一、委托收款方式

单位使用委托收款方式缴款时,可选择的银行有建行、湖北银行、招行,其他银行暂不能选择,单位可改用其他缴款方式缴存公积金。

二、其他缴款方式

单位使用委托收款以外的其他缴款方式时,可选择的银行有建行、工行、交行、湖北银行、招行、农商行,其他银行暂不能选择。

对于缴款时暂不能选择的银行,中心后期将逐步开通,并通过中心网站通知单位。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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