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抢救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07
省市地区:云南
发文机构: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12-0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抢救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问: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抢救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答: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抢救医疗费用由本人垫付,凭门诊抢救病历、病危通知单、检查报告、化验单、复式处方(二种以上的药品应标注每项药品的价格)和门诊发票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后,符合住院标准的,待病情平稳后,应转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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