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怎样汇缴住房公积金?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0
省市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文机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11-2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单位怎样汇缴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对当月职工和单位缴存额分别核算。并根据汇缴月度内的人员及金额增减变动情况,对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申请书》《缴存人状态变更(启封、封存)清册》《缴存人登记(职工开户)申请表》《缴存人基数变更(调整)清册》,到缴存银行柜台或在公积金网厅办理汇缴核定;再按已核定的汇缴金额付款,缴款到账后公积金中心为单位及职工记账。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