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政策解答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14
省市地区:内蒙古,乌海市
发文机构: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5-1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政策解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政策解答

一、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产前检查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有截止日期吗?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以生育或手术之日起计算,时效为12个月,逾期不予受理。

三、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需要哪些材料?

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诊断证明、社保卡复印件。

四、生育津贴产假支付期限标准是什么?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包括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企业男职工享受7天的生育护理津贴。

五、生育保险待遇按什么标准支付?

(一)生育医疗费:

1.顺产的每人20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每人3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300元;

4.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1200元;

5.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800元。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实际计发数=本人生育前一个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产前检查费:生育的和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每人300元的产前检查费。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按以下标准定额支付: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300元;

2.绝育手术补贴2500元;

3.复通手术补贴3000元。

(五)男职工护理津贴:男职工护理津贴计算公式为:实际计发数=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天)×护理假天数,护理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六、参保职工生育保险享受待遇包含哪些?

1.“两险”合并后行政事业单位费率为9.3%,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原渠道发放,不发放生育津贴。享受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

2.其他单位费率为9.5%,企业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

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仍按原缴费费率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生育医疗费。

七、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渠道有哪些?

1.乌海市设有产科的定点医疗机构。

2.线下申报方式: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窗口。

3.线上申报方式:参保人通过内蒙古医保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申报。

申报地址:https://ylbzj.nmg.gov.cn/ggfw/hallEnter/#/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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