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标准的通知》(成医保办〔2022〕20号)的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30
省市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文机构: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6-1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标准的通知》(成医保办〔2022〕20号)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 “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 ”调研实践活动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提高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水平,对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支付标准做出相应调整,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取消原“使用植入人体材料和人体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个人首先自付部分按50%纳入支付”的限制。相关支付标准计算公式中的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不再扣除该费用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