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全市“稳预期、扩内需、促消费”工作方案》要求,我中心认真研判全市房地产市场走势,在广泛收集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的意见、建议后,结合实际,拟从住房公积金使用、优化开发企业营商环境以及提升服务质效三个方面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政策调整的必要性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扩大消费为着力点,以稳定房地产为支撑点,“因城施策”,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经济社会逆势发展,有必要对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进行更为积极宽松的调整,以期更加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撬动房地产市场消费作用,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有关政策指标说明
(一)提升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2022年,面对高度承压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下滑态势,我中心密集释放积极宽松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实施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贷款额度、恢复二套房贷款、推行商转公直转、取消取贷二选一限制、支持人才安居以及支持多孩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等系列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需要说明的是,当前我市仍执行单、双缴存职工家庭差别化贷款政策(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70万),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单缴存职工家庭受差异化贷款政策影响,导致其在购买价值较高住房时贷款额度不足,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未得到完全释放。为兼顾政策的公平性及合理性,让职工最大限度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现拟将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70万元,全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刚性和改善性住房。
(二)恢复本市行政区域内购(建)房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使用
为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直系亲属间的互助作用,我市于2014年推出家庭代际互助使用政策,主要内容为家庭成员(含双方的父母、子女)有购房行为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代际互助政策实施后,有效的缓解了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压力。2018年6月,因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持续高位运行,曾一度超出住建部所规定的85%警戒标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重大决策部署,应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优先保证“首套、首贷”等刚性住房需求,我中心暂停了家庭代际互助使用政策。
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已回落至合理水平,经调研测算,完全有能力满足缴存职工家庭代际购房需求,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57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允许缴存职工购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同时参照省内其他先进城市相关经验,现拟恢复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代际使用,多渠道解决缴存职工家庭基本住房问题。
(三)推行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为促进我市存量房交易良性循环,激发二手房交易市场活力,3月21日,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局、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等五部门已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登记的通知》,“带押过户”业务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中心推行此项业务,其目的在于解决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或出让二手房的过程中“转贷”办理时间长,自筹资金难,涉及环节多等问题,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实施后,不需要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提前自筹资金,极大方便群众购房需求,对激活我市存量房交易具有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阶段性放宽预售楼盘备案条件
根据《关于规范荆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楼盘备案管理的意见》(荆金管[2016]23号)相关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预售楼盘需在我中心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中心方可为购买该楼盘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为防控贷款风险,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时,中心要求楼盘在领取《湖北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还需满足楼栋主体结构封顶条件。近年来,因受疫情和国内经济下滑双重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较为困难,部分开发企业反映,在现阶段的经济环境下,楼栋封顶之后再办理备案的模式不利于房地产企业销售及锁定购房客户。为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结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中心拟阶段性放宽预售楼盘备案办理条件,具体举措为,自今年4月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建楼盘取得《湖北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中心随即办理备案手续,受理贷款申请并预审批,同时为了防控贷款风险,在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后发放贷款。
(五)优化住房公积金全市业务通办流程
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已全面实现全市通办,但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因涉及部门较多,县市区职工若在荆门城区购房办理贷款仍需在购房地和缴存地往返,较为不便。住房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主要目的是打通当前我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渠道,为彻底解决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能跨县市区办理的“痛点”,避免缴存职工往返奔波,今年以来,中心积极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统一内部财务核算管理,目前,已具备贷款业务全市通办条件,缴存职工可就近在我中心任一营业网点申办公积金所有类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