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2-07-15
省市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文机构: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7-1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等相关规定,我中心起草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二、调整范围和时间

2022年6月30日前在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全部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在2022年7月15日至9月30日完成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三、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本汇缴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计算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全年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880元,较2021年度缴存基数上限25,134元增加3,746元。

月缴存基数下限参照最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执行,2022年该数额为4,250元。

(二)缴存限额

月缴存额上限为6,932元。(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上限即28,880元×12%+28,880元×12%=3,466元+3,466元=6,932元)

月缴存额下限为680元。(4,250元×8%+4,250元×8%)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方式:已开通网上业务大厅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自行申报的方式在线办理调整。缴存单位登录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xz.gov.cn)主页面中部的“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从“基数调整”模块中点击“批量导入-下载模板”下载“基数调整模板”,按要求填列后,在“批量导入-浏览”功能菜单中导入填列好的“基数调整模板”并点击“确定”,勾选清册记录提交审批,同时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核表电子版,完成申报。

(二)线下办理方式:单位到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领取或在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xz.gov.cn)下载2022年度基数调整文件和《______年度徐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审核表》,填妥打印后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存银行柜面办理调整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在2022年7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完成本单位所有缴存职工(含缴存基数有变动和无变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本年度内各缴存单位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不再变更。

(二)各缴存单位应如实申报缴存基数,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核算职工缴存基数,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为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时应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将核实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并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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